哪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有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标准是多少?
发布日期:2008/2/19 13: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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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退休(职)人员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
2006年5月1日起,“两保”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参保人员失业期间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死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同等标准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其所需费用在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中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所需费用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目前,丧葬费的标准为4500元,一次性抚恤费标准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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